关于做好期初实验实训室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实训中心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实训室管理,保障新学期学校实验实训室的安全使用,确保教学、竞赛等任务有序展开,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初实验实训室工作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明确安全责任

各学院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全面、系统地做好期初实验室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及疫情防控责任制。各实验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实验室管理职责,组织落实实验室管理制度、工作守则及实验操作规程。

2、学院自查

各学院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实验实训室工作自查,反馈报送自查相关材料,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自查内容:

1)重点加大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实验物品的检查,确保全面地做好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

2)对实验室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认消防设施有效性及配置的合理性,确保实验实训室消防安全。

3)对设备开机前运行条件进行检查,实验实训室内仪器设备通电、开启前,按相关操作规程,做好防潮、防湿、防漏电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安全。

4)对实验实训室环境卫生开展检查,安排人员对实验实训室进行清洁,做到安全通道畅通,设备物品摆放有序,实验实训室环境清洁,实验室观察窗不遮挡,确保良好的实验实训教学环境。

5)对上学期实验室管理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6)各学院将上学期的耗材库存录入平台,平台网址:https://s.ilab.cn/login.jsp。本学期起所有学院耗材领用及管理全部实行信息化管理(平台使用联系人:孙维矿、柏松)。

自查材料报送。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实验实训室的安全检查及相关准备工作,填写并打印《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实训室工作检查情况表》,经学院领导签字、部门盖章后,于2月23号下班前报实训中心。

3、抽查阶段

实训中心将组织各有关人员对各学院具体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新学期实验室准备工作情况、实验室安全工作、上学期实验室管理材料归档情况、耗材库存录入平台情况,具体抽查时间、范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未尽事项,请与实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6268671。

附件: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实训室工作检查情况表

附件: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实训室工作检查情况表.docx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