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南联合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 制度(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02 00:00:00.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实训中心




关于印发《淮南联合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试行)》的通知

淮联校〔2019〕26号

各院系、各相关部门:

《淮南联合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试行)》已经2019年3月28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4月1日





淮南联合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避免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确保师生员工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淮南联合大学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拟进入学校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教职工、学生和其他人员。

第二条 认真学习学校有关实验室管理、实验药品、危化品等安全使用及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文件。

第三条 接受所在实验室负责人针对所在实验室特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四条 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生必须签订《学校实验室安全承诺书》,方可准入实验室。

第五条 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熟悉并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从事仪器操作前必须认真学习仪器操作规程,熟记安全注意事项。

第六条 进入实验室前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或采取必要防范措施,需穿长袖实验服,不得穿拖鞋、短裤,不露脚趾。涉及化学和高温实验,不得佩戴隐形眼镜,从事危险实验必须有两人以上陪同方可入内。

第七条 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1、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

2、患发热性疾病;

3、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

第八条 外来参观人员必须在校实训中心备案,经分管领导许可,熟悉并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方可进入实验室,且必须有实验室相关人员陪同。

第九条 本制度由实训中心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