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生须知
(试行)等九项考试规章的通知
职技鉴〔2013〕5号
各市、省直管县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直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在总结多年来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规章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制定了《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生违纪处理办法(试行)》和《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远程视频监控人员工作规范(试行)》。现将《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生须知(试行)》《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笔试考生须知(试行)》《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笔试监考人员工作规范(试行)》《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生违纪处理办法(试行)》《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职责(试行)》《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点负责人职责(试行)》《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人员职责(试行)》《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笔试考点要求(试行)》和《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远程视频监控人员工作规范(试行)》九项规章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在鉴定工作中执行。
为保证考试规章切实落实到鉴定工作中,提出以下意见:一、将本《通知》转发到有关考点和职业技能鉴定所;
二、通过各级考务会议组织执考人员学习;
以往印发的与此九项考试规章重复的规定,停止使用。
; ; ; ; ; ; ; ; ; ; ; ; ; ; ; ; ;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 ; ; ; ; ; ; ; ; ; ; ; ; ; ; ; ; 2013年5月9日
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生须知(试行)
一、考生于考前三十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进入鉴定场所指定的待考区,在考务人员组织下,学习有关考试规章,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抽签决定鉴定场次、考位。
二、开考二十五分钟内,可以入场,耽误的时间不予顺延;开考二十五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点。
三、按抽签决定的场次,于鉴定前二十分钟,有组织地到指定地点集合,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登记、验查身份,并交存鉴定禁用物品到指点位置。领取鉴定用具和材料后,进入鉴定区,对号上考位,做鉴定前准备。
四、按规定携带鉴定用品参加考试,严禁夹带鉴定禁用物品作业。
五、进入鉴定区后,服从执考人员管理,不得任意调换、移动考位。
六、做鉴定前准备时,应对所使用设备、用具、材料、能源等进行检查,如有缺少、损坏和安全隐患等问题,及时向执考人员报告。
七、严格遵守有关文明生产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严防发生设备和人身事故。
八、鉴定信号发出后方可作业。鉴定过程中,不得询问题意、工艺和作业方法等问题,如遇试卷印刷、装订、分发有误和字迹不清问题,应在本考位举手示意,待执考人员走近后,轻声反映情况。不得擅自离开考位处理。
九、开考三十分钟后方可出鉴定区。出鉴定区过程中,不得与其他考生作语言、文字、动作等交流;出鉴定区后不得再次进入,不得在其附近逗留谈论。考试结束前十分钟内出鉴定区的,应征得监考人员同意。
十、不得顶替代作、调包换件、互借鉴定用品,不得用语言、文字、动作等方法交流,不得窥视他人作业,不得为他人提供作弊条件。
十一、鉴定区内必须保持安静和清洁,禁止吸烟、吐痰、吃东西、扔纸屑、无故发出响声。
十二、有特殊情况,需短时离开鉴定区,在不出考点的前提下,由一名同性监考人员随同前往,考试时间不予补回。
十三、突发疾病,经确认不能继续考试的,允许不受时间约束,离开鉴定区就医。当场鉴定不予返回续考,鉴定成绩按已作业部分评判。开考时间二十五分钟内考点派人随同。
十四、完成作业后,将考位打扫干净、整理整齐,将领用的鉴定用具清洁、收齐,有序地放在考位上,作业成果中有试件的,将试件放在指定位置,然后举手请执考人员登记验收。经执考人员允许后,立即退出鉴定区。
十五、不得在试件上做任何标记。
十六、鉴定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作业,按本文第十四条要求退出鉴定区。严禁将试卷、试件、草稿纸带出鉴定区。
十七、对违反《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生须知(试行)》、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的考生,根据《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生违纪处理办法(试行)》给予处理。
附件
诚信考试承诺书
; 我已于考前熟知了《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生须知(试行)》和《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生违纪处理办法(试行)》,愿意在考试中遵守,如有违反,愿接受相应的处理。
; ;我愿意服从执考人员管理,配合执考人员做好考试实施工作。
; ;我提供的报名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有问题,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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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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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考生本人签字: ; ; ;
年 ; ; ;月 ; ; 日
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笔试考生须知(试行)
一、考生于考前三十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进入考场,对号入考位,并将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进入考场后应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任意调换、移动考位。
二、按要求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考试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除在规定位置填涂考试信息和答题外,不得在试卷、答题卡任何位置做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不得更换字体、字色和不同型号的书写笔答题;不得使用涂改液。
四、卷面答题用黑(蓝)色钢笔(签字笔、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信息卡、答题卡、试卷按要求填涂。
五、考试时只准使用书写笔、橡皮、填涂尺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定的其他应考工具。考前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电子记事本、涂改液、复习资料、自备草稿纸等考试时禁用的物品,必须交放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
六、开考二十五分钟内,可以入场,耽误的时间不予顺延;开考二十五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七、开考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考场过程,不得与其他考生作语言、文字、动作等交流;出考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考试结束前十分钟内交卷出考场的,应征得监考人员同意。
八、遇试卷印刷、装订、分发错误和字迹不清问题,可举手示意,待监考人员走到本考位时轻声反映。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试题题意、作答方法等问题。
九、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交头接耳、传递纸条、交换试卷,不得用暗示动作交流答案,不得窥视他人的试卷、草稿纸,不得为他人提供作弊条件。
十、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和清洁,禁止吸烟、吐痰、吃东西、扔纸屑、无故发出响声。
十一、有特殊情况,需短时离开考场,在不出考点的前提下,由一名同性监考人员随同前往。考试时间不予补回。
十二、突发疾病,经确认不能继续考试的,允许不受时间约束,离开考场就医。当场考试不予返回续考,考试成绩按考生作答部分评判。开考时间二十五分钟内,考点派人随同。
十三、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作答,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翻放在本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无误并允许后离座出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四、对违反《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笔试考生须知(试行)》、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的考生,根据《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生违纪处理办法(试行)》给予处理。
十五、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机构提交《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生查分申请表》(附件3)。复核内容及原则:(1)核对漏登、漏判、错登、错统分数的情况,不涉及评分标准和评判尺度;(2)查分原则上仅限于主观题科目,客观题科目考试(计算机读卡阅卷)仅以下两种情况可以申请查分: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或参加考试但反映为缺考的;(3)考生不可以任何理由查看试卷。
附件1
诚信考试承诺书
; 我已于考前熟知了《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笔试考生须知(试行)》和《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生违纪处理办法(试行)》,愿意在考试中遵守,如有违反,愿接受相应的处理。
; ;我愿意服从执考人员管理,配合执考人员做好考试实施工作。
; ;我提供的报名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有问题,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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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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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考生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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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月 ; ;日
附件2
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答题卡填写要求
在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化考试中,答题卡使用不规范或填涂错误会直接影响阅卷的顺利进行和考生的成绩,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本要求认真、准确地填涂。
一、填涂工具
黑(蓝)色钢笔(签字笔、圆珠笔)、2B铅笔和橡皮。
二、填涂方法
(一)考生拿到答题卡后,应在明确答题卡卡面内容后填涂。
(二)用钢笔(签字笔、圆珠笔)在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地区(市)、鉴定地点、报考职业、报考等级、准考证号、科目代码等信息,并按要求用2B铅笔将相应的数字(字母)涂黑,黑度以把数字(字母)盖住为准。
(三)答题时,将答题卡中相应题号下的考生选中的字母涂黑,黑度以把字母盖住为准。
三、填涂注意事项
(一)考生拿到答题卡后,要认真检查答题卡有无破损或污迹,若有,应立即提出更换。
(二)所填内容不能超出该填写项下划线,否则阅卡机无法识别;报考职业的填写可使用简称。
(三)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的准考证号应与本人准考证上的号码一致,需准确无误。科目代码在试卷封页查找,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
(四)填涂过程中,不要卷折、弄脏、弄皱答题卡,保持答题卡干净、平整。对于涂错的内容,必须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重新填涂。
(五)考生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卷上作答无效。请保持试卷卷面整洁。
附件3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生查分申请表
姓 ; ;名 |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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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准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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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职业 |
| 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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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等级 |
| 考试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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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场 号 |
| 复查科目 |
| 原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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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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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本人签字: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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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省直报名点填写 | |||||
省直报名点意见:
经办人: ; ; ; ; ; ; ; ; ;单位签章 ; ; ; ; ; ; ; ; ; ; ; 经办日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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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意见:
经办人: ; ; ; ; ; ; ; ; ;单位签章 ; ; ; ; ; ; ; ; ; ; ; 经办日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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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结果 |
经办人: ; ; ; ; ; ; ; ; 单位签章 ; ; ; ; ; ; ; ;经办日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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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申请在规定时间内交省中心有效。
2.考生提供: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的复印件上文字等信息必须清晰可辨)。
3.核分内容及原则:
(1)核对漏登、漏判、错登、错统分数的情况,不涉及评分标准和评判尺度;
(2)查分原则上仅限于主观题科目,客观题科目考试(计算机读卡阅卷)仅以下两种情况可以申请查分: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或参加考试但反映为缺考的;
(3)考生不可以任何理由查看试卷。
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笔试监考人员
工作规范(试行)
一、监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工作严谨、清正廉洁;身体健康、文化程度较高、具有监考常识和经验;有一定的协作意识和组织管理能力;经过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的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负责本考场的监考工作,严格执行考试规章,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佩带监考标志,于考试前四十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考生名册及准考证存根等。如发现试卷袋密封签破损或有拆封痕迹,及时上报主考并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
四、监考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带入考点的通讯工具交考务办公室统一管理。
五、于考试前三十分钟进入考场,对进场考生进行查验,对考试禁用物品集中收放,宣读《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笔试考生须知(试行)》和《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生违纪处理办法(试行)》,组织考生填写《诚信考试承诺书》;于考前十分钟,在考场当众拆封试卷袋、清点并分发试卷。
六、逐一检查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件,核对姓名、照片和座位号,如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主考进行处理。
七、提示考生在试卷、答题卡指定位置正确填涂考试信息。考试信号发出后,宣布答题开始。
八、开考二十五分钟后,回收缺考人员试卷和答题卡。在试卷和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缺考人员的姓名和准考证号,答题卡缺考一栏应按要求填涂,并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中明确记录。
九、不得宣读试卷(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在考生对试卷印刷、装订、分发错误及字迹不清问题提出询问时,当众回答。不得为考生解答试题或暗示题意,不得与考生私下交谈。
十、坚守岗位,在考场内巡视,不固定在一处或长时间站在考生的考位旁;不得在考场内吸烟、阅听文字和有声资料;不得交谈;不得抄题、答题或将试卷传出考场;不得自行决定延长或者缩短考试时间。
十一、制止有关规定允许以外的人员进入考场;发现考生生病或其他情况不能坚持考试时,及时与考务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按章妥善处理。
十二、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提醒考生剩余时间。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将试卷、答题卡和考场情况记录表装袋、密封,逐级交回主管该次考试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十三、严禁任何人将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带出考场,如发现,立即追回。
十四、发现考生违纪行为时,必须坚持原则,按照《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生违纪处理办法(试行)》严肃处理,并将情况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问题严重的,及时向主考报告。
十五、对开考30分钟内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由一名监考人员送至考务办公室,开考30分钟后准其离开考点。
附件
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试卷装订
和试卷袋拆密封要求
一、试卷袋的拆封
(一)开考前十五分钟拆发答题卡;开考前十分钟拆发试卷。
(二)拆封试卷袋前应检查试卷袋封装是否完好无损,并向考生展示。
(三)拆袋时注意防止损坏试卷袋内舌。
(四)提示考生清点试卷页数是否完整,检查试卷是否有污染、破损、漏印或字迹不清等情况,如有问题及时处理。提示考生在试卷、答题卡上正确填涂考试信息。
二、试卷的装订和试卷袋的密封
(一)装订前的准备
1.检查试卷上所填的准考证号是否正确,试卷份数、页数是否完整。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2.缺考人员的空白试卷和答题卡,由监考人员填涂姓名和准考证号。其中,答题卡缺考一栏应按要求填涂。
3.依准考证号顺序清点、整理考生的答卷,并将整理好的试卷(包括缺考空白试卷)装订成册。
(二)试卷装订步骤
1.装订时将每份试卷沿装订线对折叠好,然后将本考场所有试卷搓齐,用“试卷密封包头”纸包好;
2.将包头纸上的虚线与试卷上的装订线对齐;
3.用线绳沿装订线装订好;
4.装订后用“试题、试卷密封签”沿装订线封粘。
(三)答题卡按准考证号顺序装入答题卡封装袋当场密封;试卷装订后装入试卷袋送考点办公室检查无误后密封。
(四)多余试卷必须全部封入原袋中,缺考空白试卷按原准考证号排序装订,不得散发流失。
(五)考场记录有《考场情况记录单》和《应考人员作弊、严重违纪情况报告单》两种,分别填写后与装订封粘完毕的试卷或答题卡一起装袋密封。
(六)试卷袋、答题卡封装袋密封后应加盖考点教务或行政公章。
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生违纪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生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职业技能鉴定公平、公正、科学、规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业技能鉴定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及职业技能鉴定所依据本办法,按照职责权限,对考生违纪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第四条 ;考生在考前不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按放弃考试处理。
第五条 考生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开始答题(作业),经警告后不改正的,取消考试资格。
第六条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监考人员宣布取消考试资格,作答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作业成果)作废,成绩按零分处理:
(一)夹带考试禁用物品考试的;
(二)任意调换或移动考位,经警告后不改正的;
(三)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考位的;
(四)顶替代作、调包换件、传递纸条、交换试卷或互借考试用品的;
(五)交头接耳,用语言、文字、动作等交流答案的;
(六)窥视他人作答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作业)的;
(七)为他人提供作弊条件的;
(八)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试件带出考场的;
(九)其他违纪行为。 ;
第七条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作业)的考生,予以警告、记名,扣除该场笔试得分10分或操作技能得分10%;对经警告仍继续答题(作业)的,宣布作答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作业成果)作废,成绩按零分处理。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作答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作业成果)作废,成绩按零分处理:
(一)未经允许擅自离开考位的;
(二)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试件)带出考场的;
(三) 其他违纪行为。
第八条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作答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作业成果)作废,成绩按零分处理:
(一)字迹潦草不清或不按要求填涂考试信息的;
(二)未用规定的答题用笔作答的;
(三)更换字体、字色和不同型号的书写笔答题或使用涂改液的;
(四)在作答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试件)上做与考试内容无关的特殊标记的;
(五)其他违纪行为。
第九条 ;对扰乱秩序、用语言或行为威胁执考人员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作答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作业成果)作废,成绩按零分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条 ;本办法由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职责(试行)
一、督导员负责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组织实施鉴定情况、考评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及其他涉及鉴定质量的工作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现场督考内容包括:鉴定机构的资质、鉴定范围,试题及题库,考评员资格、考务管理、考场秩序、考评程序、考场组织等。
三、督导员应掌握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范及质量督导规定,认真履行督考职责,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在督考期间,应佩带督导员标志。
四、督导员应于考前一天对考试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考试当天提前半小时到达考点,对鉴定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责令考点改正;涉及鉴定质量和考生群体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五、对考评人员的回避、交叉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其执考行为,确保鉴定公平、公正。对考评人员的违规行为,督考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提出处理建议。
六、工作结束后,督导员应及时汇总有关情况,与考点负责人交换意见,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评估表》(附后)报所属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附件
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评估表
督导地区 |
| 考场数 |
| 总得分 | |||
督导时间 |
| 鉴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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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布置是否符合鉴定要求 20分 | 考场规格配分:4分 | 得分 | |||||
30人及以内4分 | 部分30人2分 | 全部30人以上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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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上考号配分: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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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张贴4分 | 部分张贴2分 | 没张贴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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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配分: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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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符合4分 | 部分符合2分 | 不符合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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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向与间隔配分: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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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80厘米4分 | 部分≥80厘米2分 | 全部不符合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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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培地点分开配分: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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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分开4分 | 部分分开2分 | 没分开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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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人员配备使用20分 | 配备比例配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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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符合5分 | 部分不符合2分 | 不符合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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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戴证件配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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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佩戴5分 | 部分没佩戴2分 | 没佩戴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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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制度配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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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5分 | 部分回避2分 | 没回避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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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制度配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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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5分 | 部分交叉2分 | 没交叉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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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资格复核 与 试卷管理10分 | 考生资格复核与比例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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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5分 | 部分符合2分 | 不符合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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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现场启封与按时收发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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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5分 | 部分符合2分 | 不符合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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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试卷内容10分 | 考试时间配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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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时5分 | 部分准时2分 | 不准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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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配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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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调整5分 | 部分调整2分 | 调整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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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管理20分 | 制度建设配分:7分 | 得分 | ||
健全7分 | 部分健全4分 | 不健全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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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与规范配分: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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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7分 | 部分规范4分 | 不规范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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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与实施督导配分: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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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与实施6分 | 部分安排与实施3分 | 没安排没实施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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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纪律违纪问题20分 | 考场纪律配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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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问题5分 | 部分有问题2分 | 有问题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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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监考、考评、管理人员违纪配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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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5分 | 部分执行2分 | 未执行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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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组织机构违纪配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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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5分 | 部分执行2分 | 未执行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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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考生违纪配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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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5分 | 部分执行2分 | 未执行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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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人员 意见 |
; ; ;
;
签字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 ; 月 ;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1.本表由质量督导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在得分栏中打分;
2.考场一般为标准教室,原则上安排30名考生;
3.考评人员与考生配备比例:纸笔考试1:15;综合评审一般3~5:1;
4.考生证件指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5.“按时”指规定的考试时间;
6.意见栏填写对当次鉴定组织实施情况的总体评价,指出主要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7. 督导工作结束后,质量督导人员应对表中每项得分进行统计汇总。
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点负责人职责(试行)
一、全面负责考试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规范、顺利地进行。
二、成立领导组织,在合理分工的前提下,组织、监督、协调各方面做好考试的实施工作。
三、对监考、考务人员的安排和培训工作,以及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医疗急救等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保证落实到位。
四、保证考点、考场的条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检查试卷的交接、分发、验收以及保管工作,采取措施,防止失密、泄密和徇私舞弊事件发生。
五、保证监考和考务人员按章执考,保证考评人员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时撤换归考点管理的不称职的执考人员。
六、按照规定处理违反考场纪律、扰乱考试秩序的人员。
七、全面掌握考点工作情况,考试结束后向考试组织机构汇报。
八、配合督考人员完成全程督考工作。
九、接待巡考人员,协助做好巡考工作。
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人员职责(试行)
一、制作并悬挂(张贴)考场路标、示意图、考试科目与考试时间安排表、相关《考生须知(试行)》和《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生违纪处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警示语、宣传口号。
二、按规定贴考场号、考位号、答辩室和侯考室标识。
三、按有关要求做好考场和考试设施、设备的准备工作。
四、于考试前四十分钟,打开考点、考场(答辩室、侯考室)的门。
五、负责监考和考务人员身份标志的发放与回收工作。
六、负责监考人员通讯工具的上收、保管和发回工作。
七、按照保密规定接收、保管、分发、传送密封完好的试卷。
八、准时发出考试开始和结束信号。
九、保障和操作影音播放设备按时、正常地运行。
十、维持考点秩序,及时制止、处理影响考试顺利进行的行为。
十一、保持考场卫生、清洁,保证饮用水的供应。
十二、为考生和执考人员提供及时、常规的医药服务。
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笔试考点要求(试行)
一、设置条件
(一)选择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教育单位。在同等条件下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鉴定所优先考虑。
(二)位置要求:位于市中心或鉴定对象密集区,并且交通方便,便于查找。
(三)物质条件:有院墙与无干人员和区域隔离,进出口不多于两个,车辆进出通畅;院内规划较有序,环境较优美;有足够数量的标准教室,每间教室安全、卫生、明亮、通风、安静,有功能正常、音质清晰、音量足够、三十英寸以上的显示器一个或三十英寸以下的显示器不少于二个的音像制品播放设备,课桌椅结实、不陈旧,墙壁和地面光洁。
(四)人文条件:领导重视;有承担统考工作的经验;职工队伍文化素质较高,团结进取,严谨高效,务实诚信。
(五)周边环境:无声、光、气等污染源,治安良好。
二、考务工作
(一)考点于考前清场至考后三十分钟,实行封闭管理,“一门进出”。
(二)统考考点门口须挂考点标志横幅。考点内,考生必经路线的醒目位置,应张贴《考场示意图》、《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表》、相关《考生须知(试行)》和《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生违纪处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警示语、宣传口号。
(三)考场一律按不低于15:1的标准配备监考人员,男性和女性分别应有一人以上,并指定负责人。
(四)考位按单人、单桌、单列安排,列距不小于八十厘米。因特殊情况,考位不能单桌或单列安排,应横向间隔一百五十厘米以上。考桌的抽屉应清理干净,抽屉口背向考生座位。 ; ; ; ; ; ;
(五)考场应准备A4规格的白色草稿纸,按需供给考生使用。
(六)对考试时间突发疾病的考生,需离场就医的必要性做出判断并及时处理。在开考时间二十五分钟内,派人随同离场就医的考生。
(七)与管辖本单位治安工作的公安部门建立联系,考试期间,请警员全程参加有关组织管理工作。
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远程视频监控
人员工作规范(试行)
一、监控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纪律、工作严谨;具有监考常识和经验。
二、考试前三十分钟到监控室签到,领取、佩带监控人员标志,到指定位置检查、调试监控设备,并在《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远程视频监控考场记录表》上填写所负责的监控考场情况。
三、考试前十分钟开始监控,对监控全程进行录像。
四、监控人员应严格按考试规章监考;不抽烟,不吃零食;不利用监控设备上网;不互相交谈,保持监控室安静和环境清洁。
五、监控过程中,发现以下违纪行为,及时联系考场负责人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记入《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远程视频监控考场记录表》:
(一)考生夹带考试禁用物品;
(二)考生互相借用文具、交头接耳、传递纸条、交换试卷,用肢体语言交流答案,窥视他人试卷和草稿纸,为他人提供作弊条件;
(三)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作答;
(四)考生未经允许擅自离座或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任一种考试载体带出考场;
(五)其他违纪行为。
六、考场内监考人员收卷完毕后,停止监控录像,关闭监控设备,将《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远程视频监控考场记录表》交给监控室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