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及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部署安排,现将2024年第37批次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实施公告如下:
一、评价范围
序号 | 职业 | 职业编号 | 等级 |
1 | 电工 | 6-31-01-03 | 3级 |
二、评价对象
符合报名条件的本校在校学生、以及社会人员。
三、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五)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六)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四、收费标准
本校学生实行免费。校外报考人员参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04] 198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部分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复函》(皖发改收费函[2019] 235号和《淮南联合大学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收费标准和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具体收费如下,金额(元):
职业工种 | 等级 | 费用合计 | 备注 |
电工 | 三级/高级工 | 290 | 含证书费 |
五、实施流程
(一)报名网址:报考人员查看淮南联合大学官网通知,将网站所列出的材料电子版交于淮南联合大学实训中心,本校学生及校外考生由所在学院或单位管理教师进行集中统一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要求规范填写《淮南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生申报申核表》并提交审核,同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报名表、电子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以及学生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根据国家职业标准有关规定审核。报名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6日,过时不接受本次报名。
(六)准考证获取:由考生所在学院或单位管理教师统一领取。
(七)联系方式:电话0554-6862671。
六、评价流程
流程 | 具体内容 |
评价科目 | 电工 |
考评方式 |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 |
评价依据 |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
考试时间 | 2024年10月26-27日理论和实操考核 |
考试地点 | 淮南联合大学(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
查询成绩 | 安徽省技能人才评价信息服务平台(http://61.190.31.167:19000/consoleui/auth/login/login.html?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 |
证书领取 | 由考生所在学院或单位负责教师统一领取 |
七、评价机构内部督导电话和所在市人社部门监督电话
内部督导电话:0554-6862671(实训中心)
0554-6862612(淮南联合大学纪检审计处)
淮南市人社部门监督电话:0554-3627185
八、其他事项
(一)考试当天如有发烧、干咳、乏力等疑似生病症状者,禁止进入考场。
(二)认定考试期间,考生要遵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场纪律。
(三)报考人员对本人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资格,已缴费用的不予退回;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不给予发放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证书遗失不予补办。
淮南联合大学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