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批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实训中心

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四批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第四批1+X证书试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育部职业教育中心研究所发布的第四批355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详见《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的第四批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名单》(附件1),证书相关的等级标准、面向专业以及试点事项说明可以登录:教育部相关网站进行查询。

二、申报要求

各学院可以参照证书评价等级标准,考虑学生专业规模、专业建设基础、区域内产业需求等因素,综合以下条件:

1.证书实用性较强、社会认可度较高;

2.同一证书可以适用多个相近专业;

3.现有设备可以满足证书考核的要求;

4.同一专业原则上选择1个证书;

5.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点考核指标。

各学院遴选与专业培养目标契合度更高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填写《安徽省第四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报表》(附件2)和《第四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报校级汇总表》(附件3,于518日上午下班前发到朱老师的QQ邮箱,提交学校审核。

三、工作程序

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工作,由实训中心负责统筹,组织各学院开展证书试点申报、师资培训、学生培训、证书考核等工作。

(一)证书遴选。实训中心汇总全校申报情况,结合各学院专业建设、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基础,对各学院申报的试点证书予以复核,以适用多专业、行业认可度高为原则,并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服务管理平台申报证书试点,待省教育厅批示后及时通知相关学院。

(二)师资培训。学院要主动对接所申报证书的评价组织,积极参加评价企业组织的相关培训,将证书评价标准有机融入课程标准以及专业课程的课堂教学。

(三)学生培训。各学院根据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要求,结合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统筹教学组织与实施,深化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提高人才培养的灵活性、适应性、针对性。

(四)证书考核。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学校不得收取学生报名费,由学校自筹经费支付证书报名费。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学生考核的初审工作,遴选培训效果好、测试成绩优异的学生,开展学生报名、材料审核等相关工作,按比例遴选学生参与评价企业组织的证书考核。

附件2:安徽省第四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报表.doc

附件3:第四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报校级汇总表.doc

附件1:参与1 X证书制度试点的第四批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名单.pdf

实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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