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实训中心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遴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65号)精神,我校启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准备工作流程

(一)拟定申报职业(工种)

各学院结合皖人社秘〔202065号文件具体要求以及自身情况,同时参照《职业分类大典第3-6大类(2015版)》,拟定申报职业(工种)。

(二)材料的收集、整理

根据皖人社秘〔202065号文件要求,各学院在确定好申报职业(工种)之后,须收集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拟申报的职业(工种)说明材料。阐述我校在该职业(工种)或领域上所具备的专业优势、技能人才培训评价经历和业绩材料(含各职业工种培训评价规模)。

2、提供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资质和技能水平证明材料(明确自有、外聘):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考评员证书等电子扫描件。

3、拟申报工种须具备的场地、设备、设施等清单。

4、校后勤保障处、财务处须提供的材料:

1)总务处:场地所有权属证明复印件、固定资产清单;

2)财务处:最近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者全套财务报表等

(3)校办: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信用报告或诚信承诺。

5、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及质量管理措施。

(三)审查、修改与补充

实训中心将根据皖人社秘〔202065号文件的具体要求对各学院和相关部门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四)定稿、汇编与提交材料

根据皖人社秘〔202065号文件要求,实训中心将对所有材料进行汇总、审核,最终完成申报书,上报淮南市人社局技能鉴定中心。

二、申报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准备。学院应积极做好此次申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在申报过程中若有疑问,应及时和实训中心联系沟通,各学院应对提交的各类材料负责,保证材料的可靠性、真实性。各学院申报材料须在12月15日前提交至实训中心。

实训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


职业分类大典类(3-6大类)(2015版).xlsx

皖人社秘〔2020〕6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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